解析:
以谋取利润为唯一目的,若涉及到召集大批民众参与赌博活动或是利用赌博作为维持生计的手段,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罚,以及罚款。
对违法犯罪的情节严重者,将被处以最高五年的监禁,同时追加罚金。
如果是以营利为主要目的,且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都可以定义为“聚众赌博”:
第一,至少组织了三名人员进行较大规模的赌博,且从中抽头获得的总收入累积达到了五千元人民币以上;
第二,至少组织了三名人员进行较大规模的赌博,其所参与资金的总金额累积已经超过五万元人民币;
第三,至少组织了三名人员进行较大规模的赌博,其参与者数量累积达到了二十人次以上;
第四,至少组织了十名中国籍公民前往海外赌场参与赌博,且在此过程中切实收受回扣或介绍费。
对于那些从事小额财物输赢的休闲活动,抑或是在棋牌室等休闲场所仅接受正常的场地租赁和服务费用等经营行为,依据现行法律法规,不应当被认定为赌博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