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的最为长期限为12个月这一规定,在此期间内,不得暂停对该案件的侦查、起诉以及审判工作的进行。
若在取保候审或监事居住期间发现不应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以及当这一期限届满时,应立即解除取保候审与监事居住之措施。
在决定解除取保候审及监事居住时,必须及时向被实施此两种措施之人及其所属单位发出通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