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期结束后,囚犯无需再受到司法机关的严格监管,唯有经过法定程序被宣告假释的罪犯,方须遵守社区管理员因应情况而施加的监管条件。
2、依据相关之法律规章,在假释考验期限之内,全体犯罪嫌犯必须依照法律明文规定之条件实行社区矫治;
如若在此期间无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六条所定情事者,则假释考验期限届满即视同原判刑罚已圆满完成执行,并将此一信息公开宣示。这实际上乃是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教育与管理相结合的活动,其目的在于协助此类人士顺利融入社会生活。在此过程中,辖区派出所将运用帮教之方式实施管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家访、建立罪犯个人档案、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及时上报信息以及开展监督检查等一系列环节,从而确保帮教工作的质量和成效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