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贪腐金额达200万的犯罪者,应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要进行罚金或没收其全部财产的处罚。
贪污罪,指的是国家公务人员滥用职权,通过侵吞、盗窃、诈骗以及使用其他非法手段,违法占有的公共财物的行为。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贪腐或受贿金额若在二十万元至三百万元区间之内,应被视为“数额巨大”情节,依法应判处罪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的罚金或剥夺其资产所有权。
综合来看,贪腐罪本质上就是指国家公务人员通过滥用职权手段,对公共财物实施的一种违法占用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