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涉嫌刑事犯罪而被拘留者,其无法进行任何亲情友情或监护人方面的探访;但若是因违反行政法规范而受到的拘留惩罚,那么仍有可能进行亲属或朋友间的日常探望。
国家法律明确规定:
拘留场所必须要确保在拘留期间内每位被拘留人都能享有通信以及与外界进行会面交流的正当权益。
同时,被拘禁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拘留所制定的关于通讯、会面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第二十六条
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