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申请程序包含:
申请者自己身份证件、工资卡,以及从业公司所开立之工作证明再加上其他的财产和信用状况凭证。
个人资讯:
1、尚在选用中的借款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不局限于户籍簿或租房之入住证明;
2、需提交申请人所在的职业岗位与其签署的劳务协议;
3、申请人工作所在单位为其开具的担保文件,确保其具备偿债能力;
4、申请人于过去三个月份中缴纳的公共事业费用(如水电费、燃气费等)的任意账单;
5、银行根据自身偏好或处理需求而要求提供的任何其他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