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未购买车辆损害补偿保险而发生碰撞事故,但是却购置了第三方责任险的话,那么针对对方的财产损失,将由第三者责任险进行完全承担。
倘若根本未购买任何形式的汽车保险种类,包括车损险与第三者责任险在内,那么所有因此次事故产生的损失都必须由负有全责的那位事故车辆驾驶员承担赔偿。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注册登记入册的机动车辆必须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
在实践中,如果由于交通事故导致伤员需要接受治疗和抢救,且这种需求是出于挽救生命或保护健康的正当考虑,那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依法通知保险公司支付相应的抢救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
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