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婚姻关系中存在的婚外情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收集相关证据:
1、运用录音技术获取证据。
此类证据通常包括配偶在公开对话期间,亲口承认其与第三者之间存在不正当情感纠葛的音频文件;
2、婚姻关系中的另一方以及第三方之间传送的涉及婚外情的短信内容,有时甚至包括三方之间通过短信进行的关于婚外情相关话题的交流;
3、制作记载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电子邮件、即时通讯软件上的聊天记录等一系列含有婚外情元素的电子数据资料;
4、汇集来自现实生活中邻居、挚友等亲朋好友对婚外情事件的主观描述或见证陈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