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不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所实施的任何犯罪行为,公安机构有权责令他们的家长或监护人严格行使管教职责。
须遵循我国《刑法》相关的准则,如因为年龄未满十六周岁而无法对其执行刑事惩罚的话,则需要由他們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承担起管教责任。
倘若情况需要,公安机关亦有权依法对这些儿童进行专享的矫治教育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