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发的《征信业管理条例》之中的第十六条规定,各征信机构对于涉及到个人的不良信贷记录,其保留期限应自不良信贷相关行为或事件正式终结之日起计算至第五个年头,如果超过了这个时限,则应考虑予以清除。
由此可以看出,若您的信用卡账单出现过逾期情况,通常来讲,只要以您偿还欠款之日开始计算,历经整整五年之后,这些不良记录便可自动消除了。
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这个期限的计算自不良行为终结之日开始;换句话说,假设某位持卡人的信用卡逾期未还,我们便需从他决定清偿欠款的那一天起,算作不良行为划上句号的日子。
同样地,假设这位持卡人在五年间一直坚持按照约定如期全额偿还欠款,那么在第五年末,该账户内的所有不良记录都会为此而被清除干净。
法律依据: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
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