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确实存在刑事拘留期限为35日的情况下被释放的案例,这主要归因于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限制在了三十七天之内。在这段时间里,如果公安机关未能收集到充足的证据证实犯罪行为属实,他们便需在刑事拘留期限临近结束时,要么释放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要么依据法律规定进行超期羁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九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押解人犯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