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关于借据与收据能否共存于一份文档的问题,在现行法律法规中并未做出明确的规定,然而鉴于可能产生的争议,我们建议债权人要求债务人为其亲自书写在一张完整的纸张上,以确保文件之公正性及无可挑剔之处。
2、对于客观存在的借款关系,法律坚决予以维护并保护,只要提供的借款凭据真实确切,便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3、即便借款凭据可能存在某些不足之处,法院亦倾向于结合其他相关证据来评估是否真的存在借款关系。
此外,针对现金交付的借款行为,法院将根据钱款转移凭证、财务状况、交易惯例、借款额大小、双方之间的关系以及当事人所表述的交易细枝末节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后作出结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