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仅是引导以及介绍他人进行卖淫活动,尚未达致构成犯罪程度的涉案人士,一般的处理方式为:
应处以十天至十五天内的行政拘留处分,同时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经济惩罚;若是情节较为轻微者,应处以五日以内的行政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另一方面,如果行为人涉嫌犯有组织卖淫罪,他们将面临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课以一定数额的刑事罚金。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