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涉及拆除安置房的交易过程中,原业主不幸离世,相关当事方需依据具体情况依据法律法规,首先选择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法院递交诉状启动诉讼程序,寻求公正判决,届时将收到法院签发的判决文书,凭此文书便可进行后续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或者同样地,也可以选取继承人作为代表,携带必要文件前往公证机关申请办理财产继承公证及过户事宜,在经过合法合理的继承确认之后,遗属授权同样可用于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