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脱离组织的传销活动后通常情况下五年内不会受到法律的追责,这是由法定最高刑度具体制定的。
即,若犯案的最高刑罚低于或等于五年监禁,那么五年之后就无需再进行追究。
此外,罪行的追究期限还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法定最高判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的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之后将停止追究。
(2)法定最高判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将经历十五年之后才会停止追究。
(3)法定最高判刑为无期徒刑或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将会解除追究的权限。
然而,如果经二十年后发现这个案件仍需追责,则必须先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特别批准才能启动相关程序。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