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无需如此,死亡并未对抚养权产生影响,拥有抚养权利的一方可直接享有子女的抚养责任。
然而在特定情况下,如出现任何一种如下所列的状况,即有可能变更抚养权:
(1)首先是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为身患严重疾病或是由于伤残而无法持续承担起照顾子女的责任;
(2)然后是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未能尽到其应有的抚养义务,或者存在虐待子女的行为,或者与其共同生活对孩子的心理和生理健康确实产生了不良影响;
(3)最后,若孩子已经年满八周岁且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那么该方如果具备抚养能力也同样可以申请抚养权的变更;以及(4)若是在其他合理且充分的理由驱动下,需要进行抚养权的变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