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互联网色情活动本已触犯法规法令,倘若在此过程中遭受不法分子欺骗,仍将承受行政拘留乃至高额罚款之责。
对于涉及卖淫与嫖娼的行为,若情况严重,将给予十日内至十五日内以拘留作为惩罚,如情节轻微,则处以五日以下拘留以及对应五百元以下罚款。
即便因受骗经历未能完成与卖淫者间之性交易,但其行为仍可能基于主观无法控制外因(如被骗)而被判定为嫖娼范畴,最终接收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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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