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欲申请办理暂住证,您务必至暂住地所属公安分局或派出所进行办理。
助您办理暂住证所需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
1、有效身份证件或者由原籍公安局开具的身份证明文件;
2、如您目前暂住在本市的居民(农业)家庭中,您需要向相关户主出示户口本或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本。
此外,如果您正在租用出租房,您还需提供租赁该房屋的合法手续或协议书;而对于其证件地址与您实际居住地址不符者,户主应详细填写您的实际居住地址;
3、若您目前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以及建筑工地等内部,需要进行集体办理证件,则需提交盖有上述单位公章并包含流动人口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暂住地详细地址、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场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的《暂住证申请表》;
4、倘若您目前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店业单位,请提交由旅店业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
5、最后,您需要准备三张最近拍摄的一英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至于办理暂住证所需的时间,因各地情况略有差异,故无法给出确切答复,通常情况下为一周至一个月之间不等。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