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当我们发生醉酒驾驶行为时,其将会被明确地定义为“危险驾驶罪”,这是一项严重的刑事罪行,将在犯罪人员个人档案中留下记录,也就是说,这便是所谓的“案底”。
2.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无论是何等程度的醉酒驾驶行为,当事人都必须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并且同时伴随着交通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例如直接取消驾驶资格,并禁止他们在五年之内重新获得驾驶资格。
3.“不起诉”这个概念,实质上是指由人民检察院根据公安机构侦查终结后递交的起诉案件,经过严格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罪犯,或是依法不应受到刑事责任追究者,从而作出不再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裁决。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1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