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此告知广大消费者,车辆号牌的注销服务在外地同样能够进行操作。
若您的车辆由于物理损伤而无法返回登记注册地点进行处理,您可以将您的车辆送至当地的机动车回收公司进行报废处理。
在报废车辆过程中,请务必认真填写申请表格,并且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以及行驶证前来办理相关手续。
机动车回收公司将会对您的车辆进行检查鉴定,确认后会为您开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需要特别提醒您的是,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车、货车以及其它类型的营运车辆必须在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的严格监督下进行分解作业。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条
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报废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并通过计算机登记系统将机动车报废信息传递给登记地车辆管理所。
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接到机动车报废信息之日起一日内办理注销登记,并出具注销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