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为了能够成功完成过继(收养)的操作,必须严格遵循我国现行《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
首先,作为收养人,你应该是没有自己的亲生孩子或是只拥有一个合法子女;
其次,你必须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来承担抚养、教育以及保护被收养人的职责;
此外,你还需确认自身没有任何可能对被收养人的健康成长造成潜在威胁的医学上认定不宜收养的疾病;
最后,你也不得曾经触犯过公共治安法律法规,必须保证你自身的记录是清白的。
除此之外,作为收养人,你还必须年满三十岁。
若要实现正式的过继程序,并使之具备法律上的效益,你和你的配偶应共同协商并达成共识,同时向当地街办递交正式申请并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收养登记。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你想要选择已经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孩子进行收养,那么你必须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否则将会面临特殊的情况。
但是在此种情况下,如果国家法律另有具体规定,则须以这些规定为指导原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