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北京户籍居民伴侣伴随迁移政策规定,如果您的同居伴侣年龄介于45岁至55岁之间,您与他(她)的婚姻关系必须持续至少五年;而若您的同居伴侣已过55岁大关,那么你们的婚姻关系必须持续最少两年方可满足资格要求。
此外,伴侣跟随迁移的孩子年龄上限原则上不能超过18岁,并且还必须符合我市区划生育政策的相关规定。
以下是办理此项事务所需满足的具体条件:
首先,若存在一方为北京市非农业户籍的情况,根据北京市发布的《户口审批工作规范》,夫妻投靠移民政策有其明确规定,即外来伴侣须为无业人员或农业户籍人员;
其次,双方必须已婚长达十年;
再次,外来伴侣的年龄45岁起(年龄46岁及以上但未满55岁的申请人,其与伴侣的结婚时间必须至少5年,超过55岁则需要至少维持两年);
最后,在京拥有法律上有效的稳定居住场所。
第二种情形便是针对夫妻双方均为农业籍贯的情况,受理条件如下:
丈夫投靠妻子——在城中心八区必须结婚达到8年,偏远郊区县则为5年的时间长度;妻子投靠丈夫——在城中心八区的妻子投靠丈夫入住京家庭,结婚年限是规定在5年之内的,而要是处于远郊区县,这个要求则放宽为3年。
此外,这些申请人必须是来自外省市的农业户籍或非农业户籍的无业人员,投靠到的伴侣必须是我们北京名下的农业户籍,并同样需以上述要求在京拥有法律上稳定的住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