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国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的相关规定,对于一些适合通过简易程序予以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交管部门有权派遣一名专职交警前往执行执法任务。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七条
?交通警察对于当场发现的违法行为,认为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应当口头告知其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依据,向违法行为人提出警告,纠正违法行为后放行。
对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交通警察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对违法行为人按照一般程序给予处罚,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制作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兼作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对违法行为人按照一般程序给予处罚,不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由交通警察当场制作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