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未成年人办理身份证事宜,需要提交以下所需材料:
首先是《常住人口登记表》,这是必不可少的基础文件;
其次为《公民身份号码顺序码登记表》,这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另外,还需有儿童的半身免冠照片以及户口本等物件,至于其监护人的身份证件亦被列在要求之内。
办理证件过程中的所有步骤都由公安局或者派出所负责执行。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所示:
(1)申请人应携带个人的居民户口薄前往户口所在派出所申请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随后进行人像采集与指纹采集工作;
(3)缴纳相关手续费以支付制作成本;
(4)在收到申领居民身份证的申请后,派出所会在指定领证期限内告知申领者取回证件,届时,申领人可凭相关凭证在派出所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