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具体案情的具体状况来决定,大体而言并不严重。
笔录,这是在法律行业中的专业名词,特指将证人、嫌犯或者目击证人的详细身分证明以及他们所做出的言论用文字予以详实纪录,它是由司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刑事诉讼进程中所进行的、针对询问证人和受害者的实际流程及重要内容所制作的书面记载。
笔录能够精确地反映出侦查机构对于案件相关细节的详尽记录,若当事人的陈述若是建立在真实可靠的事实基础上而非捏造的谎言,那么这种情况对于他们未来的生活并不会产生显著的负面影响。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也可以要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