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身处本市的公民在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传唤措施时,最长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若逾越此期限,将面临拘留惩罚。
在拘留期结束后的24个小时内,警方应当向其亲属发出通知。
假设在此期间仍未收到任何信息,应考虑被带离至异地进行羁押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
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