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在高速公路上因超速而面临的惩罚规定如下:
如果超速行为未达到10%,则无需接受处罚;若在超速10%-20%之间,将被处以50元罚款,同时记录扣款3分;当超速行为超过20%-30%时,将受到同样的罚款50元,但记录扣款6分;当超速行为在30%-50%区间内,其涉及的罚款金额为200元,记录扣款6分;而若超速行为位于50%-70%范围内,将面临1000元罚款,同时记录扣款12分,并且还有可能被吊销驾照;
最后,若超速行为超过70%,将会面临高达2000元的罚款,同时记录扣款12分,并且有可能被同步吊销驾照。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
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