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借贷过程中,申请人应提供如下信息供核实确认:
其姓名、身份证明文件号码以及详细常住地址;若申请人系为自然人,则必须亲自签署相关文件,如由他人代为填写,将可能引发有关法律效力争议问题。
例如,张三名义进行借款,却在文件上签上李四的名字,如此做法无疑将给贷款方带来法律上的困扰。
二、关于申请人姓名的书写,务必准确无误,确保与身份证明文件所载内容保持一致,如使用诸如“张姐”或“李哥”等临时称呼代替正式名称,将会在索偿债务时设置障碍。
三、请务必清晰明确地记录借款金额。
例如,应具体书写为人民币若干元整(以大写及阿拉伯数字分别表示),并确保大小写金额完全吻合,避免因字迹模糊导致对金额解读产生歧义而引发争议。
四、关于还款期限的设定,功过相抵。
写明还款期限:
优点在于可使债权人在债务期满后及时向债务人索取清偿;缺点也不容忽视,即债权人需特别关注诉讼时效。
五、关于利息问题,如双方已预先约定好利息利率,应当依照约定履行;反之,则视之为免息贷款。
在此期间内,债权人如额外主张并收取还款利息,人民法院通常不会支持利息的收回。
六、关于还款方式,包括一次性偿还本金和利息的方式或者分批次偿还本金和利息的方式,以及每个还款周期需偿还的金额,都应该明确地列述出来。
七、文件末尾,申请人应签署姓名、背书人同样应签字并按下食指指模,同时还须注明完整日期(年、月、日)。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