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干扰司法公正的立案标准为:
于刑事诉讼程序中,证人、鉴定人、笔录制作员以及口译人员对于案件的重要情节,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或口译服务,有意陷害他人或隐藏相关犯罪证据的举动;此外,扰乱法庭秩序罪则是指大规模地聚集人群以制造纷争和混乱,冲击法庭空间或以暴力手段袭击、侮辱、诽谤、恐吓审判工作人员或诉讼参与者,当法庭宣布强制制止时,却依然不服从命令,从而对法庭秩序产生严重侵害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六条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