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为了获取您所需的婚姻状况证明,您务必亲赴当地民政部门进行办理,同时还需携带个人身份证、结婚证以及户口本等材料。
自相关的婚姻登记办法正式施行以来,我们已经废除了婚姻状况证明这一服务,因此,当您在办理购房、购车以及出国手续过程中,如有需要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文件,只需携带包括但不限于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相片在内的相关资料,直接赴往常住户口所在地区、县级(市级)的婚姻登记机构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即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