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醉酒驾车是否可以豁免追究刑事责任,这取决于特定情况下的具体评估与裁定。
醉酒驾车行为的相关判定及量刑准则包括,例如,血液中的乙醇含量达到或者超过了每100毫升80毫克的限度,即可视为醉酒驾车。
而在涉及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醉酒驾车案例中,通常是由于涉嫌“危险驾驶罪”。
相对地,假如该案件并未触犯“危险驾驶罪”,而是单纯的醉酒驾车行为,所涉情节较轻且无有害性,便有可能作有限认定为非危急驾驶行为,得以避免被检方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