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被判处治安拘留的过程中,当事人无法申请保释。
保释应作狭义解释—即可用于取代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
具体来说,所谓“保释”即指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对涉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施加相应的法律要求,如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以确保其能够随时应讯,遵守司法程序的一种强制性手段。
然而,治安拘留作为公安机关运用行政权力设定的一种惩罚性措施,与刑事强制措施在适用范围和原则上存在本质区别,因此不可将两者相提并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