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涉案人士遭法院执行担保时,其涉事阶段大概率如下:
第一,执行程序的启动:
执行担保通常被视为执行程序的环节之一,法院会发布对应的执行担保令,指派执行机构采取特定措施,以便能有效地执行裁决结果。
其次,资产的查封或冻结:
该执行担保令有可能涉及到查封或者冻结被告的部分或全部财产,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被告能够按照判决书中所规定的内容来履行自己的义务。
这也就意味着被告的财产在判决书执行完成之前,暂时无法由当事人自由处置和支配。
最后,判决的执行过程:
在执行担保期内,执行机构会采取各种手段去执行已经生效的判决,例如,查封扣押财产、公开拍卖财产以及强制扣划款项等等。
这些举措都旨在保证被告能够切实履行其在判决中应尽的义务,并且需要把相关的款项或财产移交给案件的胜诉方。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