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若受害者能于事发后迅速向警方报案并寻求协助,回笼失窃款项的几率将有所提升;
2.在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并且案件进入司法程序之后,负责侦办此案的公安机关将优先考虑追回赃款事宜。
如有可能,他们甚至可在接获报案后立即冻结涉嫌欺诈的银行账户以防止进一步损失;
3.只要赃款尚未肆意消耗或是尚未被全数使用,公安机关便有权依法进行收回,并在理论上可以全额归还给受害者;
4.然而,若是犯罪所得已经被挥霍殆尽,而犯罪嫌疑人又丧失了相应的经济偿付能力,那么该情况下公安机关可能采取分期还款的形式慢慢清偿,同时对于被诈骗的全部财务,公安机关应强制性要求退还或赔偿。
同时,需按照法律规定,及时地将与事件有关的财产归还原主。
对于犯罪分子所使用的违禁物品以及犯罪工具,应毫不留情地予以没收。
所有依法没收之财物以及罚没款项,都需毫无保留地上交给国家财政部门,绝不允许私自挪用或是擅自处置。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