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信用卡恶意欠款的行为,法律上主要存在着三类惩罚措施:
首先,如果涉及到的金额较大(具体标准为不超过五十万人民币),那么将面临最低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需承担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的罚金处罚;
其次,若涉及的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要支付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的罚金;
最后,如果涉及的金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那么将面临最高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同时还需要支付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的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