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为了确保成立律务机构需具备的基本条件得以充分满足,以下几下方面需要被特别注意:
首先,该机构名称与真实住址以及具体的组织章程应具备;
其次,从业律师也须符合法律法规的特定要求;再来,公司设立者需具备一定的执业经验,并且在最近连续三年当中并无因犯错而遭受停业处分;
最后,律务机构的资金储备亦要按照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的明确标准来进行设定。
法律依据:
《律师法》第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
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