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申请在首都北京地区进行无担保个人信贷业务的借款人应满足以下基本准入条件:
首先需要拥有稳定的居住地点在北京市;
其次年龄必须达到成年18岁标准,具备享有的民事行为能力,方能有资格递交个人无抵押贷款的申请材料。
此外,作为中国公民,应当同时符合以下四项具体要求。
第一,具备合法职业以及稳健的经济收入渠道(即月总收入需超过人民币2,000元),确保具备准时还款付息的财务履行能力。
第二,申请者所属工作单位必须经过相关金融机构的审查核实,并且与该金融机构保持着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主要为国家公务员或企事业单位员工,并且需以受托支付名为前提条件实现发放工资的操作流程。
第三,在日常生活中遵守法律法规,维持良好的道德规范,杜绝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产生恶劣影响以至造成不良信用记录的出现。
最后,根据金融机构的具体要求,还需符合其他必要的附加条件方可完成全部审批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