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对行为能力的界定有着明确规定,即年龄介于八周岁及以下的未成年人均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而年龄超过八周岁者则被划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两类。
其中,八至十四岁之间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有权代表其参与具体的民事法律行为,且此类行为只可在得到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后生效;然而,对于那些年龄较大并有固定经济收入的未成年人,如年满十六周岁且以自身劳动所得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个体,将被归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群。
在此谨提醒广大群众,权益一旦受损应及时寻求法律援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