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武汉市申请廉租房需满足如下条件:
首先,全家成员均需持有武汉市城镇永驻户籍且至少其中一人为武汉市城镇户口三年及以上;
其次,家庭各成员之间存在着法定的扶持或亲属义务;
第三,家庭平均可支配收入需符合已公告的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相应收入标准(即家庭每月的可支配收入须低于等于600元);
最后,家庭现居住房产面积必需符合公告的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住房困境标准(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2平方米)。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