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行纪”是一种以代本意为主体,行为人为托付人从事涉贸业务的制度规定。
其中的行纪人则代表托付人为其谋求商业交易上的便利和利益,以自身名义代为参与商贸服务行动。
行纪作为独特的职业领域,主要应承担起对委托人与第三方甚至消费者之间的法律责任关系,这就使得我们可以将行纪视为一个全权代理,专注于为委托进行商业交易的过程中取得成功成果。
因此,我们应当注意到我国法律对于能够从事行纪业务的人群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此类人员必须经由政府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具体的行纪业务运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二条,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