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确实如此,实行行政强制执行时,行政管理部门有权在确保公共利益以及他人合权益不受损害的前提下,与相关当事人签订履行责任的协议。
此执行协议内容可以设定为分阶段完成责任义务,如果当事人主动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那么行政管理部门便有可能减少或豁免对其进行的罚款负担甚至滞纳金的金额。
所谓的罚款滞纳金,实质上是一种针对逾期付款者征收并具有惩罚性作用的款项,通常按照欠款超过规定期限的天数,每过一天则对应收取相当于当期应缴纳款项比例的百分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二条
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
执行协议应当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