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到造假的情况,涉案金额低于五万元时通常也被判定为犯法行为,届时可能会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依法制裁——实施行政处罚。
如果在产品制造过程中存在掺混杂质、伪造质量、用次品代替优质产品等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且销售金额累积达到或超过了五万元人民币,在此情况下便足以构成生产伪劣产品罪这一犯罪事实,那么将必须面临国家法律体系的严厉惩罚,追诉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