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罪犯在被判处刑罚且需征收罚金后无力支付,则应由罪犯提出申请,法庭将同意受理他的分期付款请求,设置合理的还款期限和相应的罚金滞纳金计息措施;
同时,倘若罪犯未能向法庭缴纳罚金,法院将会对其个人及家庭资产进行全面核查,以确定是否存在其它可供执行的资产。
如现在暂时无足够执行资金,可以对此类情况作出适当的延期缴纳决定。
然而,无论何时,法院一旦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便有权随时启动强制执行程序予以追缴欠款。
仅在罪犯因突如其来的自然灾害或灾难等不可抗力因素而无法缴纳罚金的情形下,法院才可能酌情考虑给予减免优惠。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