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欲申请离婚,务必同时满足两项条件。
首先,提交申请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否则将失去申请资格。
其次,请求离婚需具备可挽回的原因,例如在婚姻缔结时未能符合相关条件,亦或者在此过程中受到强制压迫,如同未成年人因被迫进入婚姻这样的状况。
当出现上述情况时,夫妇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且该申请应当在得知或理应知晓离婚原因之后一年之内提出。
此外,若其中一方在结婚登记阶段有意遗漏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资料,使配偶受骗上当,则受害配偶亦可依法向法院申请离婚,同样须在了解或自认为已经了解离婚原由之日期起一年内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