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诉,即原告在人民法院开始处理其所提交的案件之后,而在作出正式判决之前,主动请求撤回其先前提出的诉讼请求的行为。申请撤诉,意指原告在法院接受立案并进入审理程序后,直至判决宣布之前,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该院提出撤销其诉讼请求的意愿。
至于按撤诉处理的情形,则表现为原告虽然没有明确提出撤诉申请,但是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其行为已足以令人认为他并不期望继续进行相关民事诉讼,因此,法院有权依法决定终止案件的审理,不再进行进一步的审查。无论是由当事人主动申请撤诉,抑或是按照撤诉处理的情况,都将引发一系列的法律后果。
值得注意的是,在民事案件中,原告在收到开庭传票后,确实有权利撤回其起诉。然而,对于刑事案件而言,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可以进行适当的调解;自诉人在判决尚未宣告之前,可以与被告达成和解协议,或者选择撤回自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