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重大案件的主要立案标准如下:
1、无理地攻击和殴打他人并且已造成轻度伤害患者(1人)或中度伤害人数超过2人的情况;
2、对他人进行恶意追逐或恐吓导致他们无法正常生活或工作,甚至严重到引发他人自杀或是出现精神异常等影响其健康状况的情况;
3、强制性地夺取他人的财产,以达到私人占有物品价值高达1000元人民币的目的,或者任意毁坏并占用公有或私有财务,达到其财产价值为2000元人民币以上的程度;
4、其他任何条件恶劣且严重的案件类型。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