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伤残等级鉴定的衡量准则:
其不仅包含对人体四肢肢体部分致残、面部容颜受到严重破坏、听力和视力丢失以及任何吝惜重要器官功能的损害等各类情况;
同时也包括让人失去或无法发挥其他器官正常生理功能,进一步对体力健康造成重大影响的损害。
在评估损伤程度时,必须以实事求是为准则,针对每一种具体伤情进行细致入微的分析解读。
法律依据: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本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五条
本法所称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
(一)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二)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三)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
评定损伤程度,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伤情,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