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法剥夺自然人30日以上自由刑罚之后,有充分可能性得到判明无罪而获得真正的释免。
刑事拘留,乃是公安机关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针对现行犯罪行为人或者重大嫌疑人实施的一种暂时性、紧急性的约束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为公安机关行使职权过程中所能采用的最为严格的强制措施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