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法律框架内,我们不把这些建筑视为违章搭建。
所谓“建筑物”,是指通过运用各种实用材料生产制造出的具备各类不同使用价值的建筑物与构筑物,它是供人类居住或从事生产活动的空间,固定在地面上被称为房屋或其他特征明显的场所。
这类常见的例子可能包括住宅楼、各类公共设施、办公大楼、工业厂房以及仓库等等。
然而,一旦涉及到在城市规划区域内,未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或者采取欺诈手段骗得批准后占地新建、扩大和改造的建筑物,那么这就构成了“违章建筑”。
然而,由于国家并没有对此给出统一明晰的定义,因此各地政府对其也有各自明确的定义和规范。
通常情况下,我们将那些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确定的相关内容来进行建设的建筑物称之为“违章建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本亏仔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岩闹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