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立案事宜:
首先,应当立即向所在辖区的公安机关进行报案,选择现场立案或事后补报均可。
此进程中,需仔细准备相关材料,例如,事故发生地所属警务派出所的详细地址。
其次,限于事故产生后的48小时内,务必完成向保险公司的报案流程。
定损工作:
通过电话联系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部门,并确保定损在48小时以内得到完成。
若因工作繁忙无法抽身提车,不妨将车辆停泊于单位周边,静待保险公司前来勘查。
对于轻微财产损失案件,仅需要拍照记录、查看事故报告,进而便能出具赔偿清单。
若是对于定损员给出的赔偿金额存在疑虑,及时与之沟通以明确责任范围是十分必要的。
维修环节:
当定损清单到手以后,可以根据自身的时间安排,任意选取修车店铺进行车辆修复工作。
若是修车费用需要自掏腰包,可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处理。
理赔事宜:
修复完毕后,开具发票以便顺利提交至保险公司办事处,申请发放赔偿金。
建议采取由保险公司直接向指定账户转账的方式。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